2016 年 4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法办 [2016]56 号文,要求全国法院充分发挥法信平台的功能和作用,积 极推进智慧法院的建设。 通知指出,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法信”平台加强法律数据智能化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法信”平台法律知识服务和案例大数据智推功能,全力打造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为民的诉 讼服务平台;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本地法院信息化建设实际,认真做好“法信”平台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以及“天 平工程”建设成果的无缝对接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法信”平台以及自身在建设“智慧法院”过程 中所形成的智力资源、信息技术等,深化司法公开的路径渠道和内容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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