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算法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体系
作者:范明志,吕一川论算法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体系
新业态劳动管理算法的法律规制——兼论算法司法规制的一般原理
作者:危浪平,张一宸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全国职工总数中已有相当大的占比,成为一个新兴群体,算法则是新业态劳动管理的关键技术。完善新业态劳动管理算法法律规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发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本文结合新业态劳动管理算法运行情况,着重探讨了新业态用工劳动关系认定和劳动权益保障、算法生效标准等问题,着力解决新业态劳动管理算法规制难点,为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作出有益探索。
人工智能算法信任机制的构建与反思
作者:狄行思,宋歌人工智能的发展有赖于用户能够对其理解、信任和管理,但人工智能算法的潜在不透明性导致用户与人工智能产品的信任危机日益加重。人工智能算法可能会带来法律风险,如侵犯用户的知情权、决策权与隐私权,以及算法歧视、算法对抗等不利后果。目前,我国已初步具备算法规范,但人工智能算法信任机制还未成体系。以信义法规范调整人工智能与用户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制度优越性。同时,应从算法备案制度着手,完善算法授权机制,及时进行算法纠偏,保障用户的算法选择权。在宏观层面,建立可解释性人工智能规范体系亦是核心举措。总而言之,人工智能算法信任机制应是系统性规范体系,并能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算法纠纷裁判中的场景化思维和审查方法——以杭州互联网法院相关案件为重点的实证分析
作者:杭州互联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联合课题组算法广泛应用的同时也带来一定风险,以司法规制算法、遏制算法风险的需求日益迫切。本文在梳理全国法院近十年的算法纠纷基本情况基础上,重点对杭州互联网法院15件典型算法纠纷的裁判难点要点进行实证分析,系统性地归纳了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不同场景中算法纠纷的裁判规则,并对算法纠纷场景化审查的规律性特点和思维方法进行了总结提炼。在场景化审查中既要坚持系统思维,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因素,又要秉持利益衡平、算法透明和分级分类的具体审查原则,注重区分涉算法因素纠纷和涉算法裁判规则重构纠纷两种类型,重点审查算法输出结果等三部分内容并落实三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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