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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封面设计及打样出片公司招标通知

时间:2016-03-02 09:15:38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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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出版社党委会及出版社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小组的要求,现对参与我社图书封面设计及打样出片的公司公开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图书封面设计及打样出片的公司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在有效营业期限内。图书封面设计公司经营范围须包含图文设计业务,封面打样出片的公司须有相关资质和业务范围。

     二、规模要求

     公司须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专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电脑及打印设备4台以上(含4台)。

     三、对封面设计公司业务要求

     1.按照出版社要求的设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并及时提供封面的电子版设计方案。

     2.每种图书(丛书为一种)提供不少于两种以上的设计方案供编辑选择,对编辑选定的方案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及时修改。

     四、出片打样公司业务要求

     1.按照出版社要求的工艺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提供全天 24 小时取送出片打样服务项目。

     2.在出片之前,针对出版社提供的电子文件进行检查,主要是文件的格式和色彩是否符合输出技术的规范,是否会因设计的问题导致出来的成品存在影响质量的问题等。

     五、保密要求

     封面设计和出片公司对出版社封面电子文档负有保密的义务,严禁私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出版社封面电子版或打样披露给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同时应保存原始文件不得删除。

     六、价格

     封面设计和出片打样价格可由各应标单位自行报价,出版社参照行业价格从优选择,如遇市场行情变化,双方可另行约定。

     七、费用结算

     原则上出版社每季度与封面设计和出片打样公司结算一次。原则上结算的图书封面和出片打样须是已经出版的图书。结算时,封面设计和出片打样公司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八、合作期限及责任

     招标结束后,出版社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合作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对委托设计、出片打样工作表示满意,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单位应当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约定的任务,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如合作期间发现有转让项目及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出版社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中标 单位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鼎

    电  话:010-67550625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西院2号楼

    邮  编:100745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6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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