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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出版传媒集团组建和东方法律公司上市准备

时间:2016-09-01 16:09:19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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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人民法院出版社临时党委书记、社长黄文俊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分别听取了人民法院出版传媒集团、深化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民法院出版传媒集团挂牌仪式暨纪念出版社成立三十周年社庆座谈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会议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周强院长、陶凯元副院长和徐家新主任对筹建人民法院出版传媒集团的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苦干实干,实现出版社在发展理念、模式、路径、方式上更具体的突破与更显著的超越,全力推进出版传媒集团组建和东方法律公司上市准备。副总编辑陈建德、林志农,纪委书记冯如友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陶凯元副院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全社员工要凝聚共识,明确目标,加快推进人民法院出版传媒集团挂牌仪式暨出版社成立三十周年社庆工作作为近期的首要工作任务。从8月13日开始,一直到集团挂牌暨社庆仪式结束,在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举全社之力,保证该活动的顺利、成功举行。

      会议强调,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批示精神,人民法院出版传媒集团组建与东方法律上市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社党委将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重要指示和周强院长“我们下一步要支持组建人民法院出版传媒集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开创产业新格局,推动中华法律文化走出国门,走向海外,参与国际竞争,服务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展示中国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成就”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以坚持促进人民法院出版传媒事业和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为使命,“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借国企改革纵深推进之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苦干实干,实现出版社在发展理念、模式、路径、方式上更大的突破与更明显的超越,全力推进出版传媒集团建设工作和东方法律公司上市工作。
      会议要求,人民法院出版传媒集团挂牌与东方法律公司股份制改造在操作层面上存在的几个关键性问题,应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关于增资至一亿元后的注册资本金是否满足集团公司上市标准的问题。社工作领导小组需要具体咨询财政部文资办、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策司、北京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多方论证核实;二是8月13日下午召开一个务虚会,由纪委书记冯如友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进行工作与精准论证;三是协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进一步敲死工作节点与路线图,确保集团挂牌与股份制改造工作做细、做精、到位;四是做好与院内相关部门的汇报,有重点地征询业内单位的意见,进一步细化方案;五是在新注册公司选址上,研究北京市及周边各地区对公司的税收减免与奖励的相关政策;六是人民法院出版传媒集团挂牌与东方法律公司股份制改造操作方案可通过召开专题会研究,即社务会、党委会的程序进行多次反复讨论,形成最佳方案。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出版社自1986年成立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发展历程。在最高法院历届党组的领导下,在全国各级法院的支持下,在出版社全体员工的努力下,人民法院出版社在30年的时间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为此,以人民法院出版传媒集团挂牌为契机,回顾和总结出版社30年的发展经验和成果,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力争几年内建成国内一流的法律出版和法治新闻传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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