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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31 08:08:56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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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出发函〔2020〕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有关出版单位:

  为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实施了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现就2020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从中国经典民间故事中提炼素材,挖掘题材,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申报方向

  1.彰显中华文化理念。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入阐发文化和价值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

  2.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爱国情怀、担当意识、价值标准、荣辱观念,发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

  3.展现中华人文精神。表达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的民情风俗、生活理念、人文素养、美学方式、情感追求等,表现博大精深的中国智慧、自强不息的中国精神、坚韧不拔的中国力量、大气磅礴的中国气度。

  4.反映时代发展进步。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新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故事、英雄义士的时代价值,赋予其新的精神内涵和世界意义,更好地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反映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

  此外,申报项目也可根据《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故事参考目录(2020年辑)》(附件1)进行创作开发。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出版资质或网络出版服务资质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近三年来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2.申报项目仅限图书出版形式,须围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进行创作、加工,运用漫画、绘本、连环画等形式进行表达,故事完整,内容积极健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艺术表现手法娴熟流畅,符合工程申报方向。

  3.申报项目须具备一定的完成度,具有一定的篇幅体量,最晚于2021年6月底前以图书形式正式出版。

  4.申报项目应著作权完整、版权清晰。

  5.每单位最多申报10种项目。其中,系列成套出版的,一套计一种。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底。

  四、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20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项目申请书》(附件2)2份,电子版(Word文档)请同时发送至yxdzchu@126.com。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出版许可证复印件,申报主体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反新闻出版法规的声明各1份。

  3.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创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创作品承诺书及有关版权证明材料各1份。

  4.申报项目样本2套,样本不少于20页,较完整展示作品故事情节、人物形象等。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于2020年10月15日前,按要求填写《2020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项目申请书》,备齐申报材料报送至单位注册地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由其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联系人:王思琪,联系电话:010—83138797(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可直接寄送)。

  国家新闻出版署将通过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对入选项目予以出版资助,对重点项目组织宣传和推广。

  本通知及通知附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下载。

 

  附件:1.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故事参考目录(2020年辑)

           2.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2020年度)项目申请书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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