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人社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管理精神(中发[2014]12号),根据《人民法院出版社企业负责人考核评价办法》,出版社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以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出版社自2015年1月起执行企业负责人薪酬,至2017年12月为一个考核周期,一个任期结束后,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结果具体如下:
2015-2017年出版社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138分,任期考核等级为A。根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的计算办法:任期激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2015-2017出版社企业负责人三年任期激励数额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9年3月7日